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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否由近亲属代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仲裁可否由近亲属代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的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根据此条规定,在劳动者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代理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相关知识:

代理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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