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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申诉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仲裁可以申诉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xxx,男,x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xx公司职工,住xx县xx路x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诉人:xx公司,地址: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申诉请求: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克扣的x个月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x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申诉人进入被诉人处工作,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各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xxxx年xx月xx日双方又签订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安排乙方(申诉人)从事xx工作”。合同签订后申诉人即按合同履行,并因工作努力出色而于xxxx年07月被任命为营业部副经理。由于工作量大,单位经常加班拖点。xxxx年xx月xx日又因工作加班至21时许,返家途中因车祸致重伤住院四十余天。这期间被诉人不但不关心申诉人的伤情与治疗,反而停发了申诉人工资。基于生存问题和自身权益,申诉人曾多次向被诉人提出补发工资的请求,均被以还需要再研究为由拖至今日。

鉴于被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予支持为谢。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副本x份;

2、证据x件。

注:1、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2、事实应清楚,理由应充分;

3、申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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