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有哪些形式
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组织的存在形式主要有:
1、合资保险公司
2、独资保险公司
3、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资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保险公司:
(一)外国保险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保险公司);
(二)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的外国资本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独资保险公司);
(三)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在我国有哪些外资保险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公司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等。
外资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商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在中国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保险公司的权益是相等,都必须经中国保监会审核。通常外资公司的理赔是全球性的,这点与中资公司有很大的区别,另外外资公司的资金实力相对比中资公司强许多。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经营不善,通常是由于不服水土,以欧美国家的体制和标准来衡量中国市场,且受到挫折后,经营耐力不够持久,这是他们最终造成滑铁泸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外资保险公司还是值得可信赖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国内存在的形式主要有三类,主要是与我国资本进行合资的以及单独进行经营的或者干脆就只有分公司在中国的, 而如果出现了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存在形式的外资保险公司建议可以联系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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