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多久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多久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是申请人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1年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说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完成时间最长可以为15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中国保监会作出的受理决定自动失效。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连同下列文件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一)筹建报告;
(二)拟设公司的章程;
(三)拟设公司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对拟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书;
(六)拟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
(七)拟设公司未来3年的经营规划和分保方案;
(八)拟在中国境内开办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及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说明书;
(九)拟设公司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十)设立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其总公司对该分公司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担保书;
(十一)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其合资经营合同;
(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给予了外资保险公司筹建比较宽松的日期,当事人在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之后,只要在得到正式的申请表开始一年之内完成筹建即可, 而如果超过该期限仍然没有完成的建议可以选择联系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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