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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发生争议需要先仲裁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竞业限制发生争议需要先仲裁吗

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中的“竞业限制纠纷”,用人单位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此,竞业限制争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其次,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参与他人经营同类营业,并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

二、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竞业限制发生纠纷也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自然就应当先走劳动仲裁的程序。如果过仲裁仍然不能解决,则应该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如果您还需要更多这方面的协助,请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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