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吗
外资保险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吗
外资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资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保险公司:
(一)外国保险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保险公司);
(二)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的外国资本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独资保险公司);
(三)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外资保险公司是怎么撤销在中国境内分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撤销其在中国境内分公司的,应当报银保监会批准,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国财产保险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二)拟成立的清算组人员构成及清算方案;
(三)未了责任的处理方案。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分公司的具体程序,适用《条例》及本细则有关合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申请解散的程序。
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分公司的总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外国财产保险公司分公司的清算及债务处理适用《条例》第三十条及本细则有关合资、独资财产保险公司解散的相应规定。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能被法律定义为外资保险公司的公司形式,其设立的地点就是在中国境内,也只有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来资本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才能成为外资保险公司,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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