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单位是否一定要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女职工孕期遭解雇单位是不是一定要赔偿

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但是,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解除赔偿金。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劳动法律体系的一种基本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三期”(即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可以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连续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实践中,经常有女职工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怀孕了,用人单位便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不然。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三期”女职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但法律同时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即使劳动者怀孕,如果其行为符合某些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能被辞退吗

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里只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经济性裁员以及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孕期职工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职工孕期遭解雇单位不是一定要赔偿的。如果对这方面存在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在线律师咨询网热线电话找我们的合作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