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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全日制用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非全日制用工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用工形式,因此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其主体范围不包括已经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的人员、退休人员、在校学生等。

其次,劳动合同可以签订书面的,也可以签订口头的,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三,工作时间方面,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第四,工作内容方面,可以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

第五,劳动报酬方面,以小时计酬为主,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劳动关系终止条件,劳动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双方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关于备案问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非全日制用工虽然时间相对灵活,但是工作时间不计入工龄,而且需要注意上述事项。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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