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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工伤工资怎么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童工工伤工资怎么算

首先,童工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也没有保护童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条例。但是工伤还是要单位负责的,这个不用担心。

1、因为童工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年龄内的劳动者,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也就没有童工工伤及工伤待遇的提法。故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2、先认定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再按照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根据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属于工伤,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工厂负担。

此外雇主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按照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如:

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一条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童工的工资有保护吗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从工资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

童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存在的,也就没有相关法律来保护所谓的“童工工资”,但是,当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肯定是需要法律来保护的,这时就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人工作获得不当利益,给未成年人或多或少会有所损害,应当给未成年人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童工工资”。用人单位是需要付给工资的,不过多少还是要按用人单位的标准,童工的工资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童工是一定有工资的,而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也是要负责的。不过由于童工并不是法律允许范围类,所以有很多权益是不能被保护的,最好还是不要当童工。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寻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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