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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面收童工会怎么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厂里面收童工会怎么处罚

不会倒闭,但会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标准是每个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处罚依据是《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同时企业需要出资将童工送回原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属于使用童工系非法法用工。

童工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其主体资格的不具备,如发生伤亡事故,则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为为工伤,故劳动部门对工伤认定的申请不予受理。

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

受到事故伤害的童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还规定,童工受到事故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虽说一个工厂为了能够及时的对工厂所需生产的产品进行生产而做出的招工行为并没有错,但是如果我们招纳的是童工的话,那就是不对的了,毕竟在我国境内的成年人也不在少数,所需要得到相应的劳动来养家糊口的人才应该是我们招纳的对象。以上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也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法律顾问,在线律师咨询网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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