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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办理工伤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盖行政公章、伤者需填写意见并签字、法人代表填写意见并签字);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伤者本人或者家属写的详细的事发经过(附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4)正式的工伤(亡)报告(单位落款处盖行政章,报告抬头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5)两个旁证人手写所了解的事故经过(附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盖医院医务科章或疾证证明专用章)、医院小结、抢救记录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7)有其它情形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据。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行政中心交一份,自留一份。)

办理流程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申报,工伤保险岗初审;

(2)局工伤保险处组织联合调查小组取证、核实、讨论,由认定调查核实的经办人拟定认定结论后,送处长签署意见,报局分管领导;

(3)局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伤认定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复杂认定25个工作日);

工伤认定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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