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会计日常工作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