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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工伤认定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车祸工伤认定标准

1、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4、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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