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工伤认定代理可以是家属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伤认定代理可以是家属吗

工伤认定与其他行政行为一样,可以聘请他人处理认定事宜,且代理者可以是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请求的提出,是由期限限制的,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在期限过后,认定机构不收再受理认定请求。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个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申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未依照条例的规定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协助办理。

工伤认定代理流程

a、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b、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1、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2、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3、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4、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5、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6、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7、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工伤认定与其他行政行为一样,可以聘请他人处理认定事宜,且代理者可以是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请求的提出,是由期限限制的,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在期限过后,认定机构不收再受理认定请求。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