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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申请鉴定时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伤的申请鉴定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所以,申请阶段工伤,应该在工伤伤情稳定后即可进行。
相关知识: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工伤如果定级之后,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被害者伤残津贴,有死亡情况的应当有一定的工伤死亡赔偿,并且还应该考虑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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