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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不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举例:

刘某在广州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去年7月,刘某在工作期间因为感觉疲累,到工地上一面围墙旁休息。不料砖墙发生垮塌,刘某被砸伤,手和脚多处骨折。劳保局后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系工伤。但该建筑公司认为刘某受伤是上班时候怠工所致,认定为工伤不合理。而且刘某在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刘某咨询:在工作期间休息受伤是否算工伤 

分析:

工作期间休息受伤算工伤吗 

工间休息时间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间歇中的休息是保障职工正常劳动的客观需要,它是工人日常工作中正常、必要而合理的生理需要,与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属于工作的一部分。职工是人,不是机器,在较长的工作时间内,不可能连续、不间断地工作,而必须进行工间休息以恢复体力和脑力,必须要解决其他一些个人生理需要问题,如上厕所、喝水,有时甚至还需要加餐补充营养,然后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工间休息时间应属于工作时间。

即使劳动者确实存在怠工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只要意外伤害是发生在履行职务期间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的认定是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怠工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性质的认定。只要不是蓄意违章,便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此,劳动者为满足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在从事各种准备工作的备勤时间或处于待命状态的时间内发生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

“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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