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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伤一次性赔偿金不辞职拿得到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都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

事实上,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按规定要支付以下的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具体而言,将按照以下的计算方法:

1、配偶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1)配偶为孤寡老人,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2)其他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中,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不过,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都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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