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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有很多企业为逃避责任在和劳动者签订的协议里或者招工登记表里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字眼,那这样企业真的不用负责了吗?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任意侵犯。雇主对雇员应当依法给予劳动保护。即便雇主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这一条款,也无法免予雇主的责任。此类条款是违反宪法和有关劳动法规的,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应承担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家属的生活费等费用。
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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