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流程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人申请期限提交资料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
提出申请3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提交医疗机构证明(受伤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医疗证明材料)
统筹地区(地市级)劳保部门A.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1年内
第2步:工伤认定决定
作出时间60日(没有延长规定)内作出认定+20个工作日送达
决定形式工伤认定决定、视同工伤认定决定、
不属于工伤认定决定、不视同工伤认定决定。
认定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
不服认定
救济途径先申请行政复议;
后提起行政诉讼。
第3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时间初次鉴定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再次鉴定收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受理机构初次鉴定机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机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提交资料填报《伤残鉴定申请表》
提交伤残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诊疗病历等材料
作出鉴定时间
初次收到申请后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再次鉴定无明确规定
不服救济途径申请重新鉴定
第4步:计算工伤待遇(委托律师进行计算)。
第5步:落实工伤待遇(工伤伤残/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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