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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的获取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

10、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国家规定受工伤的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金额,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去相关部门询问就可以知道去哪里领取到自己的赔偿金,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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