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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节假日该算工资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试用期节假日该算工资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都是属于劳动者,试用期在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试用期单位应该给员工交社保吗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果双方约定“不交纳社会保险费”,该约定也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都是属于劳动者,试用期在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要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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