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虽未提供正常劳动,但由于未提供正常劳动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而非劳动者的故意或过失,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全部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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