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关系蓝皮书内容有哪些
从最新的深圳蓝*书《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的内容来看,因企业股权并购、企业迁移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等新型劳资纠纷增多。对此,蓝*书建议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要“转型升级”,企业应该准备好“十八套剧本”;并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制度,劳动关系专员独立于任何公司、组织,也独立于政府,为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
《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显示,新型劳动争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股权并购,员工担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企业先行支付经济补偿,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比如A企业宣布收购B企业某业务,同时接收深圳的工厂厂房和工人,B企业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况下到A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相同标准的补偿。但据透露工人们希望无论是留下还是离开,B企业都给予更高的补偿,因此双方引发争议。
二是企业随着经济转型需要外迁,在外迁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仍市内迁移的,员工应该随企业迁移。但是有员工片面理解企业外迁文件精神,要求先经济补偿,给企业增加了压力。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劳动派遣争议增多,诉求主要表现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
相关知识:劳动关系的特征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二、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三、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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