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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破产管理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可以。根据我国《企业不破产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此外,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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