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方法
案例:
财务处王处长让新来的3名即将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分别独立计算公司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看谁算得最快。提供的资料如下: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2013年度为150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990万元、195万元;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1040万元、850万元;附注中反映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10万元、5万元。经分析估算当期直接现销收入3000万元。
甲的答案: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5000-3000)/〔(990+10)+(195+5)〕÷2=12000/600=20(次),应收账款周转期=360/20=18(天)。
乙的答案: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5000/〔(990+10)+(195+5)〕÷2=15000/600=25(次),应收账款周转期=360/25=14.4(天)。
丙的答案: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5000/〔(990+1040)+(195+850)〕÷2=15000/1537.5=9.6(次);应收账款周转期=360/9.6=37(天)。
3人的计算速度让王处长颇为满意,但出乎意料的是对同一公司同样的资料得出的周转率指标值却相差如此之大!如丙的答案值与甲的答案值相差一倍之多,若不统一规范该指标的计算,会严重误导该指标使用者的判断与决策。王处长让笔者评判,究竟谁的答案正确?笔者分析如下: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营业收入(亦即销售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利用上述公式计算时,笔者提醒需特别注意下述几个问题:⑴公式中营业收入,应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即包含了现销收入和赊销收入。这样处理的理由是,一是数据易于取得,具有客观性,二是避免了对当期现销收入或赊销收入的逐笔估算带来的麻烦和人为误差。过去,有的书籍将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公式的分子写为赊销收入净额,即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从理论上讲可行,但存在的问题是首先不便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直接计算、复核该指标,其次,逐笔统计现销收入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量。在实务中,将现销收入理解为当日的赊销收入,至于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已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收入中抵减,无需再单独列示。所以,上述甲的答案不正确。
⑵公式中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科目核算的全部赊销账款。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赊销业务产生的债权,一般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能仅仅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而应正确理解为销售业务中的债权资金周转率。故,上述乙的答案,不考虑“应收票据”的做法是错误的。
丙在计算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时,虽然考虑到“应收票据”,但却将应收账款余额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混淆。大家知道,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余额-相应的坏账准备。
正确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5000/〔(990+1040+10)+(195+850+5)〕÷2=15000/1545=9.71(次);周转天数=360/9.71=37.08(天)。
实务中确有不少企业采用丙的计算方法,直接以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代替账面余额,忽略坏账准备的影响。在坏账准备金额较小时,两种方法计算的周转率差异较小,可忽略不计。
⑶实务中如果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性较大,应尽可能使用更详尽的计算资料,如按每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其平均占用额。同时,应注意公式中分子、分母数据时间的对应性,公式中营业收入一般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要换算成一年的数据,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一般指的是一年内的周转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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