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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可以不去上班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怀孕了可以不去上班吗?看个人身体状况。

首先可以缓解妊娠反应-----

大多妇女在怀孕初期都会出现晨昏、恶心呕吐、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在怀孕的三个月以后会自动消失,上班族因为有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妊娠反应也会有所减轻,而集中精力工作,这也是缓解妊娠反应的一种有效办法。

其次还可以减少对胎儿是不是畸型的想法------

由于妊娠反应和体质的变化,孕妇会感到心情焦躁,会有一些担心,不知宝宝是否健康?,担心孩子生下来兔唇、斜颈或长六根手指等等。尤其是独处时会明显加重,而忙碌会冲淡这种担忧,尤其是当见面的所有同事都表扬你“气色很棒”,“一定能生个漂亮聪明的宝宝”时,这种想法不知不觉会消失。

最后还利于保持良好心态----

孕期坚持工作能使怀孕女性保留原来的社交圈,不论是原先争强好胜的同事,还是比较难缠的客户,这一阶段,都很少对一位“大肚婆”吹毛求疵。众人态度的友善,将对孕妇保持乐观情绪十分有益。心情也会愉悦,少生气对宝宝也好,生出来的宝宝也会很少生气的哦。

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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