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资并购的新特点及反垄断规制
(一)现状
在中国不断引进外资的情况下,外资并购十分强劲,据统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仅在北京就有35家。而在上海,具有总部性质的投资公司和管理公司就有104家,其中35家为世界500强的总部。[1]另外,外资并购在各行各业都有“出色”的表现,以制造业为例,1998年12月,大连第二机电厂与**伯顿电机集团合资组建**伯顿电机有限公司,大连第二机电厂以优质资产注入合资企业,原企业留下债务以及劣质资产,2001年,外资收购中-方35%的股权,实现了向外企业的跨越,2001年世界著名生产厂商**FAG公司与**轴承厂成立合资企业——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2002年,**依纳公司收购FAG公司,2003年底,**轴承把全部49%的股份拱手转让给德方,失去了NXZ的著名品牌的自主知识权;1995年,无锡**集团与世界最强实力的燃油喷射系统供应商(BOSOH)合资,成立**柴油喷射有限公司,**集团占48%的股份;1997年五月,**斯联合收割机厂与赫-赫有名的联合收割机厂**迪尔公司签订合资协议,获得60%的控股权,2004年,中-方转让40%股份,实现外商独资。2005年,西*子并购**化工机械制造集团公司透平机械厂,以70%股份控股。随后,中-方品牌被抛弃。2005年12月,**金融财团凯雷与**集团签订“战略投资协议”欲以2.85亿元并购徐工85%的股份。[2]
以上多起并购让我们有理由警醒:我国的机械制造业已经处在危险的边缘。一方面,是政策的真空;一方面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提升政绩,使得外资并购的规制有失规范,给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隐患。
(二)外资并购的新特点
1.并购速度加快,规模增大,延伸到各个领域。
目前,随着我国入世承诺期的结束,以及近几年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世界各国投资者纷纷攻城掠地,抓住一切时机分取一块利益的蛋糕。据统计,目前全球500强企业中460余家已经在华设有投资公司或分支机构,进军中国市场的势头越来越强劲,并购的速度明显加快,仅以2002年上半年外资并购的交易数量就有306件,涉及交易额达134亿美元,同比增加89%和150%.2006年交易额更是高达302亿美元。[3]并购的模式由原来的小规模分散式逐渐演变为大规模跨国公司的有目的、有战略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并购形式,以攫取垄断地位与竞争优势。另外外资并购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宽,外资并购的对象转向效益好的大型企业,从个别企业转向整个行业,比如饮料,日化,机械,医药,钢铁,水泥,金融等等。
2.并购的形式不断创新。
随着我国对外资并购政策的明朗化,良好的市场态势与投资环境成为外资并购的重大利好,同时,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我国的方式也有所变化,由原来以绿地投资为主转向以并购方式为主,绿地投资为辅的态势。
3.并购的战略性意图明显,对市场的控制力加强。
由近几年的外商投资的走向看,中国无疑是外商在亚洲投资的战略重点,外资并购的目标已转向国内各行业,各领域的龙头企业或者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并且谋求绝对控股地位。仅以制造业为例,如按销售收入计算,外资所占比例均已超过控股地位。在机械制造业,仪器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如按利润计算,外资均占50%以上,如按市场份额计算,机床占63%,轿车与电子元件占70%,计算机占75%,生产摄像机与传真机分别占99%和98%.[4]可见当前外资对我国某些行业和其主要产品已经实现了控制目标,而且系统化的并购日渐明显,从单独对一个企业投资演变为同时对一个产业的上中下游产品或者关联企业进行横向投资,扩大产业链,以谋求垄断利润。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的28个产业中有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5]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