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拍卖佣金的比例。
二、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三、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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