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案例分析
2007年7月18日我公司接受井陉矿务局元氏矿破产清算组委托,对井陉矿务局元氏矿的破产财产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我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精心策划,周密运作,举行了该标的的专场拍卖会。现将拍卖会情况介绍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井陉矿务局元氏矿地处河北省元氏县境内,勘探设计可采储量4148万吨,矿井设计能力60万吨/年,1998年开始矿井生产。该矿地质构造极其复杂。井下采区断层多、地温高、巷道维护量重、难于机械化开采,实际可采储量小,矿井服务年限大大缩短,煤炭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差。该矿由于开采难度极大,万吨掘进率高出同行业的一倍以上,生产成本大大高于同类型矿井。煤炭产品售价低,在未提折旧、井巷及维简基金和负担贷款利息的情况下,仍连年大幅度亏损。
截止到2006年11月31日,累计亏损24107万元,帐面资产总额47941万元,资产负债总额572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本息5274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拖欠职工工资1330万元,资产负债率119%。全矿各类人员2531人,其中在职1821人,离退休496人,抚恤人员214人。鉴于上述情况: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06]16号文通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石民破字第00001号依法宣告井陉矿务局元氏矿破产。
此次破产财产的实物资产评估值为2342.54万元,包括:存货、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其他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清算组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为2343万元。
二、拍卖过程
我公司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详细审核后,于
2007年7月19日在《河北经济日报》发布公告,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接受咨询,并安排2007年7月24日、25日预展二天。经过广泛宣传,到报名截止日,共有二家单位办理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拍卖保证金,取得了竞买资格。按《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拍卖会备案。
2007年7月26日上午10时,拍卖会在我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在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两位公证员的公证下进行,井陉矿务局元氏矿破产清算组、井陉矿务局、省国资委的有关领导出席了拍卖会。破产清算组现场提交了密封报价单,拍卖采用了复合式竞价,持85号牌的竞买人与持48号牌的竞买人经过多轮举牌竞价,最终持85号牌的竞买人以2355万元取得了买受权,并当场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会后买受人如期支付了价款,完成了资产交割。
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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