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委托、竞买)程序
一、拍卖(委托、竞买)概念
1.拍卖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拍卖程序是指拍卖操作的整体过程,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依次为拍卖委托、公告、拍卖、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2.拍卖(委托)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委托阶段需确定委托人的权利。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拍卖人必须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物的性质。委托人必须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及存放地点。由于拍卖标的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对于不同标的物,拍卖人应争取获得尽可能详细的资料。
3.拍卖(竞买)
竞买人经过咨询和看样的过程后,为明确表示其参加竞买的意愿,就必须进行竞买登记,这样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竞买人。经交付保证金和领取竞价号牌后,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会参与竞买,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在众多竞买人中就会产生出买受人。
二、拍卖(委托)程序:
1、委托方确定委托拍卖意向。
2、与拍卖方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3、拍卖方对拍卖标的的权属(所有权、处置权)进行审定。
4、拍卖方评估标的。
5、拍卖方对拍卖标的进行公告。
6、拍卖方对拍品进行预展。
7、拍卖。
8、如果拍卖成交,拍卖方(或委托方)与买受方进行标的交割。
9、拍卖方与委托方结帐。
三、拍卖(竞买)程序:
1、竞买人预先对拍品进行了解。(看实物、现场、查资料、咨询等等)
2、根据拍卖公告的要求,确定竞买资格。
3、拍卖登记,竞买人提供相关证件。
4、支付拍卖保证金,领取号牌。
5、购买(或领取)拍卖目录。
6、了解该场拍卖会的拍卖须知和特别规定。
7、拍品进行竞价。
8、竞得后,当场签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9、当场付清全部货款、相关费用和佣金。或在拍卖规定的时间内付请全部货款、佣金及相关费用。
10、办理相关手续。
11、移交(交割)拍卖标的。
好了,现在我们了解到了拍卖主要有四个程序,我们在参与委托程序和竞买程序时又有哪些程序。若是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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