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网络司法拍卖的状况
目前,在浙江,以xx网络拍卖为常态、传统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已经形成。2014年浙江全省103家法院在xx网完成10680件拍品的拍卖,占司法拍卖量的93.97%,平均溢价42.11%,总成交额224.17亿元,为当事人省下佣金5亿多元。拍品种类五花八门,有车辆、机器设备、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等动产,也有住宅、厂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还有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等。
浙江的做法也迅速推广到广东、江苏、河南、福建、北京等全国2/3的省份。
在司法网络拍卖兴起前,我国法院广泛采用委托拍卖形式。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委托拍卖制度,促进了司法拍卖的发展。但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委托拍卖日渐凸显出处置周期长、费用高、易产生权力寻租等难以克服的弊端,成为亟须被改革的对象。
“过去搞委托拍卖,拍高了说我们串通债权人,增加竞买人成本;拍低了说我们贱卖涉诉财产,清偿债务后把钱中饱私囊——两头不讨好。还是让电脑程序说了算,法院少了是非,法官更加省心。”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聂纵说。
在实行传统委托拍卖的2005年至2010年6年间,浙江法院共查处涉及司法拍卖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11件17人,其中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7人。网络拍卖推行以后,取消了佣金,彻底铲除了权力寻租土壤;实行自由报名和网上公开竞价,从制度和技术上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截至目前,未收到一起法院工作人员涉及网络拍卖的违法违纪举报和报告。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指出:“从浙江等地法院的做法来看,网络拍卖的模式有助于实现案件管理系统和拍卖交易平台的对接,提高执行效率,有助于杜绝幕后串通行为,减少司法腐败,有助于降低拍卖成本,满足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的需求。”
闯过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挑战
“互联网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刚开始并不为人们所完全接受。有观点认为,法院做网络拍卖违反了拍卖法关于“拍卖企业从事拍卖活动”的规定。
“拍卖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业拍卖行为,司法拍卖并不受其调整。”浙江高院为此专门成立的课题组调研认为,2012年8月3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颁布,其中删除了“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表述,改为“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这进一步明确了法院不仅可以做传统的委托拍卖,也可以自主开展网络拍卖。
司法网络拍卖的零佣金,让老百姓得了便利,却也引来很多传统拍卖行的不满。“司法拍卖是关系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应该是严肃的事情,如今交给xx网来负责实施,是不是太随意了?”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负责人坦言,仅上半年公司利润就减少了至少500万元。
一些拍卖行老板认为,法院推行网络拍卖的速度太快,力度太大,很多传统拍卖公司猝不及防,甚至遭到灭顶之灾,而xx网作为一家外资公司,参与我国司法执行可能损害我国司法主权。
对此,江苏高院副院长褚红军表示,xx网不介入司法拍卖的任何环节,仅为线上拍卖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技术支持,其合法性和安全性没有问题。“仅仅因为阿里巴巴公司具有外资背景,就认为利用xx网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是出让司法主权,实在是无稽之谈。”
目前,江苏全省法院已全部入驻xx网司法拍卖平台,2014年5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拍出价值3.25亿元的地块,被媒体形容为“xx史上最贵商品”。而最近,这一记录又被刷新。今年9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拍卖了成交金额高达3.75亿元的国有土地。
大到大宗土地、厂房、汽车,小到手机、珠宝,甚至生猪、金鱼等畜禽也被“搬”上拍卖平台,满足了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的需求。
传统拍卖行业也能有所作为
表面上看,传统拍卖行业在这轮“互联网司法拍卖”的浪潮中利益受损,实际上,随着司法网络拍卖的日趋成熟,传统拍卖行业也可以有所作为。
就在不久前,在xx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一宗评估价2300余万元的土地引来众多竞拍者。为了清晰详尽地向竞拍者展示标的,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来专业的“航拍”机构,给土地来了个“全景展示”,这也是在全国第一个采用“航拍”方式拍摄执行标的。
“司法网络拍卖的实质是法院自主拍卖,法官负责网上信息审核维护、对买家关于法律问题的咨询进行释疑,相较于传统的拍卖公司,法官在法律事务上更加专业,但对于一些诸如视频制作等工作,完全可以外包给专业公司。”蔡庆武说,自主但不包揽,法院作为中立一方,主导整个司法拍卖过程,确保拍卖程序严格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但把技术性工作外包,有利于实现公正和效率的最大化。一些传统拍卖公司也表示,愿意承接拍卖过程中的一些服务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
对网络拍卖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法院还应履行好监管职责。2014年3月1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一处900多平方米的土地放到xx网进行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杨武、苏婵在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价款的情况下,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竞买。2014年8月4日,第一人民法院对两人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竞买、严重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这在当时被媒体称为“司法网拍第一罚”。
在今年9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建中透露,司法网络拍卖的主要优势是“受众广、零佣金、溢价高”,但仍有人抱有疑虑,特别是大宗房地产项目,一些网民对一次性付清动辄几百万元的拍卖余款存在一定难度。
然而,在“互联网”的时代,制度创新往往可以实现瓶颈突破。2014年3月起,司法网络拍卖房产直接办理银行贷款制度在温州鹿城推出。竞拍成功并付款30%后,法院即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此便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目前已累计为69笔拍卖提供贷款1.58亿元。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