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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司法拍卖后债务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厂房司法拍卖后债务怎么办
法院对厂房进行司法拍卖后,拍卖所得的价款会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再由法院对偿付债务,价款有多的,会返还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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