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理赔诉讼如何判
●保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时已经超过保险理赔的2年期限●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已经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户委托成功汽车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只是一份口头协议【案件梗概】吕*军以**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为其小汽车“公爵王”购买车辆保险,保额34万元,每月上缴7800元左右的保费,承保范围包括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坐车者人身意外保险等。2001年4月16日,吕*军驾驶的“公爵王”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汽车底盘严重受损。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定价,确定车辆损失的项目及维修工时数合计金额13368元。此后,吕*军委托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金,他则前往深圳经商。2003年,修配厂因保险公司拒赔向吕*军索要汽车修理费,并将其告上法庭,双方这场官司直到2005年仍未有结果。此时,吕*军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以保险理赔请求超过2年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我不想打官司,只要拿回应得的保险理赔金。”9月28日,当记者拨通吕*军的电话时,他刚忙完自己的生意回到家。原以为吕*军的生活并不富裕,才会为了13368元的保险理赔金和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斤斤计较。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吕*军在当地开的几家店颇有些名气。他家里原先有3辆车,奔-驰、丰-田“子弹头”和“公爵王”。不久前,刚把与保险公司闹得不愉快的公爵王卖了,换了辆新车。按理说,以吕*军的家境,13368元的保险理赔应该是九牛一毛,为何如此执着地要与保险公司纠缠?保险专业户喊冤吕*军自称自己是个保险“爱好者”。他告诉记者,“我给全家人都买了保险,1年保费4万多元。”他表示,一直知道保险业在众多行业中的投诉率最高,电视上也常常曝光某家保险公司拒赔案例,但是还是买了很多保险。“我给家人和自己买了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此外,他还透露,他的奔-驰车每年上缴保费是2万多元,丰-田的保费在1.6万元左右,而出事的“公爵王”每年也需要缴纳7800元的保费。值得一提的是,吕*军在为“公爵王”购买保单时,是以当地一家经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投保的。他解释道,根据**财险的规定,公司车辆投保可以获得100%理赔,而个人车辆投保只能获赔80%的赔偿金。所以,他决定将自己的车挂靠在朋友开的公司名下。吕*军指出,媒体一直报道保险公司变着法地找借口拒赔,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他给3辆轿车都上了全套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意外保险、不计免赔责任保险等。然而回忆起爱车“公爵王”从出事到理赔的整个过程,吕*军实在觉得冤枉。2001年4月16日,吕*军驾驶“公爵王”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由于当地进行市政建设修路,吕*军的车陷入泥坑,造成底盘严重受损。他当即拨打**财险95518理赔专线,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车辆定损。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定价,确定车辆损失的项目及维修工时数,合计金额13368元,其中水箱修理费、保险杠损失维修费等合计12168元,工时费1200元。“没有想到,买了全套保险产品,公司仍然拒赔”,吕*军显然有些无奈。口头协议遭质疑**财险负责保险理赔事务的郭先生表示,吕*军在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已经超过2年时效,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处理。其实,根据吕*军的描述,没有理由在2年有效期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于是,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一切只因为一份口头协议。根据吕*军介绍,他的车一直是由一家名叫成功汽车修配厂进行维修,由于彼此关系不错,因此,他与修配厂老板口头约定,汽车修理费由修配厂向保险公司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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