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邀请招标重点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单位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等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由治标逐步转向治本的客观需要。如何做好本单位招、投标工作,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监督的有效性,是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
一、参与招投标监督存在主要问题
1.决策机制不民主。有的单位没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阳光操作,在安排物资、设备或材料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中,事先没有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公布信息不及时,没有让职工参与,没有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致使有关人员在采购中收受回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出现暗箱操作等违纪现象发生。
2.监督机制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全方位监督,主要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介入时间上。从介入时间上看,纪检监察部门通常是在评标阶段才真正开始介入监督,往往是开始进行评标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才能参与,而且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再加上招标活动信息来源滞后,信息反馈不及时,所以此时介入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3.监督责任不明确。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主体,本应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但有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却参与评标,成了评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给其他评委做手脚、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使招投标活动不能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监督力度不到位。招标活动全由业务部门一手操办,如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专家的选定、合同的签订验收等,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全过程参与,获得的招标资料和信息不完整,这样会导致招标人员完全可以避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在事前或事后进行违规违纪操作活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监督工作中出现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一是有些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不够,不重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二是个别单位行政领导依法招标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招投标工作,给招标工作定调子,甚至给项目法人下指令,搞明招暗定,从而影响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招投标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没有理顺。在现实的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由多个业务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导致招投标管理责权不清、监管不力。四是招投标管理办法不够规范,相关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完善,制约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行厂务公开与招投标阳光操作工程,以工会为基础,建立纪委、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和职工代表广泛参与、实施民主监督的常设机构,对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重要情况事先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及时公布本单位重大决策的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推进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同时,负责对决策运行情况随机进行专项检查,严防因决策不民主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腐败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纪委工作的特点就是“过程监督”,纪委不参与“事前”制度建立,但是可以参与“事后”的制度完善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纪委要参与招标投标备案制度、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只有通过不断参与招投标工作“过程监督”,通过完善制度使招投标管理过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纪委的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3.加强纪委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正确的制度建立以后,执行与落实是关键。但是因人、因情、因事等等原因可能会出现“跑偏现象”,制度的落实就会走样。这就需要纪委的“外力监督”,这样就必须赋予纪委一定权力,如对相关制度不完备的工程、采购招标有“叫停”的权力,纪委还应有参与对职能部门制度执行情况业绩考核的权力。只有这样纪委才能真正达到运用监督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4.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实施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对有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的交易资格。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四、几点思考
1.领导重视,大力支持是前提。如何保证招投标的规范和公平公正,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前提,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帮助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重视和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更好地推动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2.主动参与,相互配合是关键。招投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业务部门的规范管理,又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要搞好这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规范管理是关键,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主动参与,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特点,发挥职能优势,把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现象产生。
3.完善机制,规范操作是保证。招投标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大都与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管理不严有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督措施,明确制定相应的罚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进行严厉的处罚,如实行经济处罚,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实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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