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应采取的措施
推行最低价中标法顺利实行应采取的措施
1.为保证报价合理和完备,应当建立设计、勘察赔偿和设计、勘察保险制度,为最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夯实基础。
2.完善建筑法规,加强合同管理。创造一个严肃、严厉的法律氛围,体现诚实信用的价值和失信违约的代价。具体应从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两方面入手,建立诚信体系,把投标人的诚信度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固定资产的情况作为企业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考核。同时,对企业依法履行合同,依法纳税,良好的银行信用,建设优良工程,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施工和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工作,作为资信考核的标准。同时应该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建立合同履约跟踪管理制度,强化对合同履约的管理。
3.严格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真正保证参加投标的企业有承建本工程的能力。资格预审的内容主要是对投标人技术、经济、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实力及社会信誉进行严格考察,挑选出有经济实力、信誉度高、社会反映较好的企业参加投标。
4.建立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完善风险转移体系。我国应该立法规定所有重大工程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双向付款保函,重大工程应由公开上市的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形成风险转移,还可进行社会监督。另外招投标时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并对其负责,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填报项目单价,单价乘工程量形成总造价,这样招标单位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投标单位承担价格风险,风险分担较为合理
5.现阶段政府应当出台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成本参考价。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企业没有编制企业定额,企业自身很难确定工程成本。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政府应当出台符合各地情况的社会综合成本价,明确现行的定额价就是工程造价的最高控制价,同时,政府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建筑业企业的情况适时地调整成本参考价和最高控制价标准。
最低中标法是出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它是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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