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评标活动,情节特别不重的,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评标活动,情节特别不重的,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