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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的四大特征具体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围标行为的隐蔽性

表面上各个投标主体都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组织架构,各份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实际上真正的投标人只有幕后的围标操纵者。由于围标人的隐蔽,使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等都很难掌握确切的证据,确认围标的存在。近几年我市查处的21宗围标串标案件,几乎都是围标人的投标书出现过多的雷同或非正常错误一致等“疏忽”或“低拙”表现而导致被发现并最终被查处,如果投标人的技巧稍微“高明”点、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谨慎”些,则更加难以查究。

2、围标行为的群体性

由于招标信息的公开和市场的“僧多粥少”,使越来越多的围标人、投标企业纷纷加入到**集团的行列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往往被引诱成为“围标集体”中的一员,事实上已有些招标代理的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担当起围标的中间人、经纪人(或称市场掮客)角色,为围标人组织策划围标穿针引线,当在招标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投诉情况时,甚至还会有个别招投标的监管人员、领导出面为其周旋。目前,协助或参与“**集团”所涉及的群体范围已达到不寒而栗的地步。

3、围标行为的欺骗性

围标的欺骗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围标本身就是一种商业欺骗行为,违法挂靠、假业绩、假人员等弄虚作假手段在围标行为比比皆是,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社会、欺骗了业主、评标委员会,还糟蹋了社会资源,使招标失去了公允。

4、围标行为的普遍性

由于我国建筑业体制上的弊端和管理上漏洞为围标者带来较大的操作空间,加上围标行为的隐蔽,造成查处、打击围标行为的困难,使围标行为在我市逐渐蔓延甚至成为普遍。目前,我市有相当的工程项目都被围标人所控制,在招标前后任意组织实施围标,而大量陪标企业的存在为其提供了围标的可能。据统计,目前在我中心办理投标IC卡的各地、各类施工企业共有3000多家。其中,从来没有参加过投标的企业就有440多家,占13%;参加投标但从没有中标记录的企业就有1800多家,占一半以上,经常参加投标(以10次以上计算)但无一中标的企业有560多家。显然,这些企业为围标者提供了策划围标的充裕的、可利用的挂靠或陪标的资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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