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1、作为投标方的代理人,主要是两方面的工作:
(1)保证已方工作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已方向招标方提交的投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保证这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避免其内容或形式上的不合法而导致废标的产生。
(2)监督招标方的工作。主要是:
A、审查招标文件。内容上审其是否公平、合理,尤其是招标方提出的特殊要求;文字傻瓜审其是否清楚达意,有无歧意之处;形式上审其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最终,协助已方作出是否投标——即是否向对方发出具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的决策。
B、监督招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开展。若否,可代理已方向招标提出意见或异议,甚至向招标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C、中标后,为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把关,并在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中代理已方解决问题。
2、作为招标方的代理人,律师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招标准备期间,律师一要求为招标活动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出具法律意见书,避免整个活动自始至终从而产生不堪后果;二要参与草拟或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等等;
(2)招投标过程中,律师一要保证整个过程是依照法定程序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二要在审查投标人的实际资质状况及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向招标方出具法律意见,供其作决标参考,确保最终的中标者法律上合乎要求,即在工程建设方面具备合伙的缔约能力。
(3)决标后,律师一要草拟并审查招投标双方之间的工程承发包合法,二要处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招标方因此工程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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