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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代理招标项目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违规代理招标项目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违规代招的时候,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要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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