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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采取邀请招标怎么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违规采取邀请招标怎么处罚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四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时,招标人的违规行为应当改正,并可能被处以罚款或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对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上面的内容中来得到更多的帮助。对于一些违规招标邀请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这点也需要大家从相关的规定中得到更好的帮助,才能利于招标顺利进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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