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一、工程招标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工程招标前应案遭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先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后工程类别确认:
1.加盖业主公章的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登录于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
2.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总图(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招投标备案
1.招标项目备案
2.自行组织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3.招标人提交《招标公告》,经备案后发布
4.提交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5.交易中心受理交易登记
《招投标法》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招标条件有哪些
招标条件是招标条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工程项目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条例》,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有施工图或能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2) 已正式列入国家、地区、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已基本落实,其中银行贷款已列入信贷计划,自筹资金在建设银行存储半年以上;
(3) 建设用地的征购及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
(4) 招标申请报告业已审批同意。
二是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暂行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实施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
(2) 有与工程任务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员;
(3)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4) 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或各计委、建委指定的单位作为招标代理单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招标需要先办理许可证再去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在线律师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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