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限制有哪些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限制有哪些
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的优点就在于其基金的规模并不固定,投资者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
但是,在基金的封闭期一般不能够进行申购和赎回。所谓封闭期,也就是基金在资金募集期后统一建仓的时间,一般历时3个月。在基金开放后,只要是在工作日,投资者可以随时进行申购和赎回。根据有关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投资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时,也将会有一些限制。
1、基金申购限制
基金在刊登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后,开始向法定的投资对象进行招募,依据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已披露的开放式基金方案来看,首期募集规模一般都有一个上限。在首次募集期内,若最后一天的申购份额加上在此之前的申购份额超过规定的上限时,则投资者只能按比例进行公平分摊,无法足额认购了。
开放式基金除规定有认购价格外,通常还规定有最低认购额,如同股票的最小买入单位为一手一样。另外,根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对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总份额还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10%等。
在开放式基金日常的申购中,基金规模原来的上限仍有效,当基金规模达到上限时,该基金就只能赎回而不能申购了。
2、基金赎回限制
开放式基金赎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对巨额赎回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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