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托管业务流程
(1)机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转托管委托书原件(客户信息登记时若已明确授权则无需);
(3)法人证券账户卡;
(4)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5)法人预留印鉴。
二、客户填写《转托管申请表》。
三、营业部柜台经办人核查客户提交材料
柜台经办人员核查客户提交材料及身份证明文件与申请人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存档身份资料的一致性。非本人及法人客户办理的,必须审核有无授权权限、授权的有效期及预留印鉴。
四、营业部柜台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柜台复核人员复核客户账户状态及资产情况,复核后,柜台经办人员及复核人员在《转托管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以下情况当天不能办理转托管业务:
(1)当天有委托的,一般在受理的T+1日完成;
(2)对小额休眠账户或不合格账户需激活、规范后方可办理转托管业务,一般在受理T+2日内完成;
(3)尚存在未交收的股份或资金、新股申购未到期、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账户被司法冻结或限制转托管的,在上述原因消除后办理;
(4)因柜台业务繁忙或客户临近收市来办理等原因导致无法当天办理的,营业部做好解释工作,并与客户预约T+1日办理。
五、营业部柜台人员核查转托管资产金额
(1)转托管资产金额<=300万,报营业部负责人审批,营业部审批时间为当天审批。
(2)转托管资产金额>300万,报公司总部审批同意后办理。总部审批时间一般为当天审批,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天。
六、柜台经办人收取转托管费用,并出具收据。
七、客户输入密码,柜台经办人登录柜台系统办理转托管手续。
八、办理完成后,打印转托管对账单,交予客户签字确认。
九、客户签字确认后,柜台经办人在转托管对账单上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及个人签章。
十、复核人实时核对操作记录,重点核对内容是转托管的资金账号、转托管转入交易单元号、转托管证券名称和数量是否与客户填写内容一致。复核后,在转托管对账单加盖个人签章。
十一、柜台经办人将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转托管对账单(客户联)交予客户。
十二、次日,若系统反馈转托管失败,经办人查明原因,并通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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