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式基金的收益分配: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封*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
封*式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若基金投资的当年发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封*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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