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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投资基金中的问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我国风险投资基金中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滞后

1.要素市场还不健全。在资本市场方面,目前我国的主板市场门槛过高,中小企业板市场还没有建立起适合风险企业股票流通的机制,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则没有完全发展起来,风险资本不能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自由进出,这对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产生诸多的不利影响:一是导致风险资本运作模式与产业生命周期不相匹配,进一步加大的风险资本的非系统性风险敞口;二是导致了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资本来源不足,政府资金仍然占较大比重,据统计,2004年全国风险投资机构仅为217家,同期政府和国有独资企业资金占比达到近40%;三是由于我国的技术市场发展还不完善,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院所产权不清,产权交易不畅,高新技术企业未能完全成为独立受资主体,从而抑制了风险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在其他要素市场方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全流通的人才市场,这导致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所需的众多人才不能得到有效供给。如上所述,我国的技术市场还很落后,这不仅导致技术交易滞后,而且还导致风险投资项目来源单一、技术信息不对称等现象。

2.法制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落后。第一,风险投资是一个委托——代理的运作过程,一方面,委托人可能在与代理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其相应的资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代理人在进行风险资本的管理时必然要放弃一定权利,这些权利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首要前提必然是健全的法制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针对风险投资基金的专门法律,相应的证券、合同、技保、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配套法律也没有完善,这对风险投资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障碍。[2]第二,风险投资是一个信用度较高的产品,它依赖健全的社会资信体系和完善的道德诚信建设。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全金融市场低效率和社会中介的运作实效导致了风险投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双方无法在有效市场中实现有效匹配,从而造成了风险投资的盲目性,加大了风险投资发展的障碍。

(二)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

目前,海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一般都达到数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但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却普遍偏小,这导致其项目投资规模也普遍较小,投资周期较短,风险和收益都相对较低,无法实现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据统计,2004年全国风险投资基金中,外资资金占比上升到21%,平均资本规模为8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大约占50%;从全部风险投资企业来看,1000—3000万元的占比最大,达到40%,但外资占比不到6%,而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比,外资却比整体多出15个百分点。由于风险资本不足,国内的风险投资企业无法借助有效金融市场构建合理的产品组合,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差,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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