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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是什么

非标类私募基金指得是投资于非标资产的私募基金。根据2013年3月底出台的银监会8号文,非标资产的定义如下: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券、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型融资等。私募基金是一种基金投资形式,是不公开的、向特定群体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一种投资形式。这种投资形式的投资范围比较灵活,股权、债券、期货、期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都可以参与。所以非标资类私募基金指的应该是,主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的私募基金。

非标准债权,顾名思义是与标准债权相对应的。标准债权主要是指经过增信、打包、证券化处理过,能够在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债权,如公司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债等产品。非标债权则是与标准化债权相对应的债权类型,其特点是每一笔债权与其基础法律关系相对应,具有个性化,且难以在市场中以标准化证券的方式实施交易。

(一)2013年,国务院:禁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201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八)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要按照不同类型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规范业务定位,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法规可以从互联网中检索到,但国务院并未正式向外公布该文件。实际上,该部分内容也未严格的执行。

(二)2016年8月,基金业协会会议:限制通道业务和非标融资业务

20116年8月,基金业协会在会议指出,要依据资管业务定位,分类处理现有业务:

1、禁止产品刚性兑付和结构化配资业务,禁止资金池;

2、限制通道业务和非标融资业务;

3、加大对投资顾问产品和结构化产品的规范力度;

4、鼓励有能力的机构拓展主动投资管理类业务;

(三)2016年9月,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重分类,删除债权类

中国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9月8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运行相关安排的说明》,并正式上线运行“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根据该系统发布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的分类做了重大调整。

在新的分类中,基金业协会删除了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其他投资基金”类型下的“债权基金(非标债权、委托贷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程序。通过上文的介绍,非标类私募基金相比其他形式的私募基金是有很大的差别的,但是非标类私募基金的监管形式和其他类的监管形式没有太大差别。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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