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募集投诉情况和处理对策是什么
私募基金募集投诉情况是什么
1454件投诉可以分为两类:
1、按照协会发布的《投诉须知》,投资者具名提出的投诉事项,占比61.14%;
2、投资者匿名提供的投诉线索,占比38.86%。
协会接收投诉的途径主要有私募地图在线投诉、投诉邮箱、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转办以及来信来访等。其中,私募地图在线投诉是最主要渠道,占比52%。此外,投诉邮箱占比24%,12386热线转办占比16%,来信来访和其他方式占比8%。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服务水平,协会于2016年6月在北京月坛大厦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接待场所,全年共接待现场来访人员200余名。
从投诉对象看,被投诉的行业机构共900余家,其中85%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投诉的私募机构中只有12%是协会会员,88%不是协会会员。从投诉的产品看,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创投)占比49%,私募**基金占比47%,其他投诉涉及结构化资管产品和分级基金。
投诉反映的问题
协会对投诉进行了归类分析,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如下
1、兑付或者赎回问题
202件投诉反映投资者所投资的资管计划或者私募基金到期无法赎回或者无法按约定兑付。投诉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基金合同不规范,与投资者约定投资期限和收益率,隐含“保本保底”条款,使投资者产生“刚性兑付”预期;二是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下滑甚至破产,或者投资的证券价格大幅度下滑,投资者无法接受;三是基金资产出现流动性问题。例如,九鼎集团在“新三板”长期停牌,导致投资者购买的九泰基金九鼎定增1号资管计划无法按期结束;**宝银因“举牌”**百货涉诉,导致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持有的**百货股份被冻结,投资者无法按约定在开放期赎回。
2、登记备案问题
155件投诉反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信息存在问题。私募基金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实行以诚信为基础的行业自律管理。随着协会加大宣传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社会各界也在加大对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的诚信监督,大量投诉反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实缴资本、产品备案、关联方及分支机构等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一些私募机构还冒用他人名义登记作为本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例如,湖北某医院护士黄某到协会现场投诉,反映湖*联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盗用身份信息、伪造签名等方式先后将其登记为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和投资经理。目前,上述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被协会依法注销登记。
3、基金募集问题
131件投诉反映基金募集不规范。一是私募基金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机构将公开宣传的方式隐蔽化,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电话宣传、发放传单、招商会等形式变相公开宣传推介;二是募集资料存在虚假、夸大或其他误导性内容。有的机构用无法验证的历史业绩进行宣传,有的机构在自办的网站上自封最佳私募,有的机构甚至在基金名称使用“巴*特”、“贝莱德”等字样误导投资者;三是投资者适当性调查存在问题。有的公募基金未能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分级基金的产品特性和风险特征,有的私募基金把中老年客户作为主要销售对象,甚至有个别机构为客户伪造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四是采用违法募集方式或手段。有的私募机构承诺保本保底或者保本加浮动收益,有的机构采取认购基金返黄金、送苹果手机等方式。例如,**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理财名义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承诺年利息收益8%-10%,不少投资者以5-10万元不等金额进行投资,公司未按期兑付投资款,公司负责人疑似失联,目前,该公司已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被协会公示为失联(异常)机构。
4、投资运作问题
129件投诉与投资运作问题有关。一是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反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掌握基金投资信息,对基金投资业绩的突然下滑和投资失败无法接受。例如,淮北市**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公布产品净值等信息,结合投诉反映的问题,当地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有的投资者反映,基金管理人没有对业绩报酬提取条款和基金份额进行充分披露,导致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采用缩份额法提取业绩报酬不知情。二是利用投资进行利益输送。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项目相互关联,自募自融自担保;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用私募基金买卖股票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谋利。三是估值问题。公募基金对停牌股票的估值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资管计划对没有市场交易价格的非标资产用预期收益率进行虚拟估值,涉嫌构建资金池和庞氏骗局。
5、违法违规问题
关于违法违规问题的投诉130件。大量投诉举报有关机构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一些私募机构打着协会登记备案机构的旗号进行招摇撞骗,甚至伪造登记备案证书,以私募基金和普惠金融为名,行高息揽存之实,涉嫌非法集资。还有一些机构以金融创新业务为名,从事P2P、场外配资、“原始股”、贵金属交易业务,涉嫌非法经营。例如,**汇众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股票配资等非私募基金业务,公司已被协会依法注销登记。
以投诉为导向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投资者保护工作责任重如泰山。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下,协会将继续坚持以投诉为导向,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首要职责,以投资者的呼声为动力,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1、把投诉的重点作为自律检查的重点。2017年,协会将继续深入挖掘分析投资信息,把投诉重点与自律检查重点相挂钩。投资者的投诉指向哪,协会的检查就覆盖到哪。行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协会将不断努力,有效降低行业投诉率,提高投诉处理完成率,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对于被投诉较多的机构,以妥善解决投诉事项为先,再恢复受理相关业务。对于投资者普遍投诉的业务领域,要列入年度检查重点,开展行业性和系统性的自查自纠。对于投诉线索反映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向证监会报告,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审计署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切实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稳中求进。
2、把投诉“重灾区”作为制度建设的主攻方向。2017年,协会将以深入贯彻落实《会员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强行业制度建设,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老年和未成年投资者认购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和审核程序;要进一步明确基金产品的核心定义和特征,规范信息披露,突出主业,回归本源,着力防范基金产品异化为违法违规的“白手套”;要进一步明确各类会员的分级标准,对私募基金机构分类管理,加强入会审查,扶优限劣。
3、把投诉典型案例作为投资者教育的反面教材。不少投诉案件都涉及众多投资者,每一个投诉的投资者都有不少切身的教训和体会。提升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是保护投资者最有效的武器。协会将深入挖掘投诉典型案例,采用多媒体手段,制作投资者教育的教材。用投资者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风险识别能力,管好自己的“养老钱”和“保命钱”,善于投资,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三方面的监管
自律监管就是要以注册制为出发点,将市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转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注册标准、明确的行业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让市场主体行为真正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
首先,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真正发挥作用。要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建立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形成市场主体间有效博弈,让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博弈、相互增信。
其次,要让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成为切实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客户有效博弈的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合同指引,是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客户实现有效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合同和披露信息要坚持“有利于投资人”原则,充分保护、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基金合同要让投资人放心。投资人要依据合同厘清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责任,借助信息披露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最后,要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买方作用,形成与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的买方卖方有效博弈格局。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充分行使定价权和投票权,促进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不断优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促使优秀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司不断涌现,促成行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激发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创造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价值,帮助投资者分享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果,赢得投资者长期持续的投资,形成社会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平衡互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配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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