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是怎样的
市民缪某3个月前遭遇交通事故,被一辆客车撞倒受伤,但因事故双方对损害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该案一直拖着未能解决。昨天上午,缪某和肇事司机来到交通法庭,法官向当事双方讲解有关法规、赔偿标准,并告知各自相应权利,随即进行调解。不到半小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肇事方赔偿缪某7700多元。
近年来,我市交通肇事案件剧增,鹿城法院2007年受理交通肇事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495件,2008年达668件,而今年1~9月就已受理728件,同比增加了51.67%。为缩短诉讼周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鹿城法院在交警队设立交通法庭,解决了事故当事人法院、交警队“两头跑”,打官司程序复杂和期限长等难题。据了解,在法院,普通的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件如历经起诉、开庭、判决等环节,整个周期起码要3个月。
在交警队的交通法庭,交警对认定事故责任后调解不成的,直接把当事人引向交通法庭,当即进行立案审理。审理中,交通法庭贯彻调解原则,边立边调,边调边审,“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交通法庭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无法到庭诉讼的上班族,可预约周六立案、开庭、调解。案件调解实行全程免费。
业内人士称,设立交通法庭,将提高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改变以往交通案件调解率低、审结周期长的弊端,方便了群众;其次,实现了交警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保证了诉讼的连贯性;此外,它有利于提升法官的专业技能,保持裁判尺度的相对平衡性,缓解法院办案压力。
此前,瑞安市人民法院与瑞安市交警大队曾联合设立“交通法庭”,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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