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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

没有重大后果,驾驶员是孕妇,有不适合羁押的病人等情形之一的;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批捕;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女司机在怀孕期、浦乳期的免于批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没有重大后果,驾驶员是孕妇,有不适合羁押的病人等情形之一的;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批捕;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女司机在怀孕期、浦乳期的免于批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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