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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亡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限额:死亡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医疗费1万元,伤残赔偿金12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情况按上述的20%赔偿)部分,按照下述比例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由上我们知道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步骤,也对交通事故认定及其构成条件有了更多了解。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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